制订《云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工作技术大纲(试行)》的背景 2018年5月国务院启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启动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其中一项内容是要推行区域评估。区域评估具体是指: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等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中国365bet开户注册_bet体育365官网安全吗_0365cc彩票APP官方版下载针对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出台了包括2019年印发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和2020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云南省于2019年4月成立领导小组,5月印发了《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4月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针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全省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对包括地震安全性评价在内的11项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
- 制订《云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工作技术大纲(试行)》的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0号)精神,规范、有力、有效地推进云南省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依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GB 17741—2005)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中震防函〔2019〕21号),制定本技术大纲。
- 《云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工作技术大纲(试行)》的主要内容
《云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工作技术大纲(试行)》规定了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即目标区)、工作内容,以及详尽的工作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包括总则、实施方案编制、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近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目标区断层勘查和活动性鉴定、目标区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目标地区地震地质灾害评价、技术服务系统建设、质量控制与成果提交、其他等13章。 相关文件:《云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工作技术大纲(试行)》 |